最近讀了喬治歐維爾的這本書。一直以來都很喜歡看文人的自傳,但是說實在的我並沒有預期會讀到這樣子的東西。這是一本喬治歐維爾紀錄他在巴黎及倫敦因為身上的積蓄被偷竊而轉為赤貧的生活。說實在的我還是挺感謝他這樣的遭遇,並執筆紀錄下來(雖然對他本人來說不是什麼爽缺)。
喬治歐威爾說到他當時住在巴黎一間便宜的出租房裡,同一棟房裡的所有房客的錢財都被一個陌生的新住戶偷走。他必須用沒被偷走的極少數的錢,來完成食衣住行活下去。他發現第一件事就是他必須開始撒謊。除了因為現實層面考量,若被房東知道,他只剩下幾乎就只有付房租的錢,很可能就會被要求離開,我猜他自己心理也還無法接受自己落入赤貧的事實 。這個「裝」對於一個赤貧的人是多麽的昂貴。書中提到關於買麵包那段令人印象特別深刻:
「上麵包店買麵包,店員會把麵包切一磅一磅的大小賣出,一磅賣一法郎。但是有時候店員手沒有切準,萬一賣到你的時候不小心切多於一磅的大小,她可能會隨口一問「可以多付個幾分錢嗎?』到時候你就面臨必須坦承自己多一分錢都付不出的壓力。光是想到這裡你就會感到無比的驚恐,要過了好幾小時後你才有辦法鼓起勇氣再度踏進麵包店買看看。」
心理與肉體的慾望大相逕庭。肉體想要吃飽,但是沒錢,那就要去沿街乞討或甚至偷竊行搶了,此時心理卻還在企盼別人把自己當紳士看待。人心理想維持表面的慾望有時候甚至似乎是比肉體的慾望還強烈。這看起來像是一件匪夷所思的發現,但是當我們對人越來越理解,會領悟到這又或許其實一直都是永恆不變的事實。心理永遠大於生理。物質永遠比不過精神。我覺得這其實是一件很振奮人心的事。
我離題了。一個曾經任職公務員以及教師,在世俗眼光中相對「正常」的歐威爾,在環境的逼迫,因為現實及心理的因素下非常自然的開始騙人,以及做了許多不光彩的事。如果是我,難道會不一樣嗎?總之社經條件是一個非常強大的東東,人在生活面前都是渺小的。
這本書裡面提到很多關於宗教團體的看法。歐威爾描述了許多教堂或是宗教團體主辦的救濟活動,免費食宿等等,但是許多都要求來的窮人要參加禱告會或者是主日禮拜。這樣的做法當然是為了要讓他們認識神成為基督徒,以及按照耶穌在這世上的榜樣,要施慈愛給窮人寡婦孤兒。這樣美麗的初衷,在書裡這樣的救濟形式卻被歐威爾(以及似乎所有接受救濟的窮人)所恨惡。恨惡還完全不是一個誇大的形容詞。當你白白給一個人東西,他拿人的手軟,變成欠你的,在心理上無法理直氣壯地反對你,此時當你利用這樣的關係用一個權威的態度傳講所謂的「每個人都應該知道的真理」,被傳的人感覺被強迫又無法說出來,所以他開始恨你。
這又讓我想起歐威爾好幾次提到香菸這件事。通常是在計算有多少錢可以去換食物和香菸。香煙在這裡與食物的比重幾乎是一比一。這當然令我這種不抽菸的人覺得匪夷所思,都已經快餓死了還拿錢去換菸?但是歐威爾在書中某處也提到 「香菸讓人能夠忍受這一切的(痛苦)」。
以前在街角遇到流浪漢要錢,我也有過「若是給他們錢搞不好會被拿去買酒,如果真的要幫他們還不如直接給他們食物」的想法。但是啊,這又有點回到上面提到的,給人錢的就是大爺嗎?給人錢的就應該主宰這個人怎樣支配他所得到的錢嗎?給人錢就可以不尊重他本人的意願嗎? 我想所謂的愛不應只是關心這個人的肉體,應該也要愛這個人的內心的需要。愛人真的是一門藝術。
這本書裡面有關於貧窮與富有精彩的思辨。歐威爾在那幾年內當了一家高級旅館的洗碗工人。基本上就是在地下室像個奴隸一樣地長時間不斷洗永遠洗不完的髒碗。每天工作完睡覺,睡醒了又上工,根本沒有自己的時間(他說這也是為何洗碗工沒有公會的原因,因為根本沒時間去思考,更別提組織這樣的團體)。他覺得洗碗工是一個悲劇角色,因為他覺得基本上高級旅館這種東西本身就沒有存在的必要。旅館或許必要,但所謂的高級旅館,不過就是把三流的東西用一流的價錢出售罷了。富人有個迷信,他們因為不認識窮人,所以他們幻想所有的窮人都是暴民,想衝進他們的宅邸,燒他們的書,偷搶拐騙等等。會有這樣的幻想表示他們相信窮人與富人有本質上的不同。這樣的恐懼讓他們用盡一切方式把窮人好好綁緊,一個都不能讓他們跑掉。歐威爾說,其實真正的暴民早已在我們現今社會四處流竄,他們以富人的樣子活著,設立像高級旅館之類的設施,讓窮人在地下室裡像老鼠一樣在籠子裡跑著永不止息的滾輪,免得他們開始思考。